[請益] 如有誤導 都不用負法律責任嗎

看板LAW作者 (幾度夕陽紅)時間14年前 (2011/06/10 00:29),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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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看到一篇新聞,說是強迫外勞炸豬排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365913.shtml 重點是,其中關於強扣薪水的部分 事實上並不是 而是仲介抽走(這是"行情",每個外勞幾乎都是被這樣抽的) 才導致女傭頭一兩個月只有數百元,頭一年都不到一萬元 但是,新聞完全是寫成,僱主沒有發足薪水! 這樣的話,僱主可以告記者或報社嗎?? 還是只能啞巴吃黃連? PS.我本人和這則新聞並無任何關聯,只是很氣記者亂寫,因為哪天寫到誰不曉得. PS.我也認為僱主有不妥之處,但是被亂栽強扣薪水實在不合理 總不能因為做錯一件事(例如闖了紅燈),就可以說成撞死一排斑馬線上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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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不是本人又無關係你又知道該案件是你認知的的情形而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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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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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新聞亂報而影響名譽的話,那個僱主可以告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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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投書該媒體的意見信箱要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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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的部分當然還需要有告訴權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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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yFJyqV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