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教一下房屋毀損情況後的疑問

看板LAW作者 (rurualex)時間13年前 (2011/05/22 21: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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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 這問題知識家沒有找到相關的答案... 所以想請教版上的專業鄉民 :) 目前爬文後有些了解(也可能有不正確的地方,請大家多多指導) Q1 如果在土地上蓋建築物需經由地主同意 想請教的是建築物(住宅) 蓋完之後相關分配(比如說1、2樓歸地主,3、4、5樓歸建商) 這些比例有沒有一定的百分比呢? 如果地主沒出資金而只有建商出資金 Q2 假設目前我持有某公寓5樓的房屋所有權 但是因為天災(譬如地震)等原因 導致建築物毀損無法居住 是否應該算是標的物已經不存在 而房屋的所有權也因而失效 這樣對嗎? Q3 是由Q2的衍生 如果後來因為房屋倒塌的土地上有其他建商來蓋 那麼蓋完之後該建築物所有權是只有建商跟地主協調持有 而其他因倒塌後的原屋主權益如何呢? Q4 假設已經與建商談好都市更新 在都市更新之前因為天災(譬如地震) 導致房屋全毀 那麼建商是否應照常行使都市更新的計劃? 還是說因為標的物已毀損 原房屋所有權主已無權益(也算是Q2的衍生) 所以建商之後重建後的建築物屬於建商持有呢? 其實這些問題是因為日本大地震後所聯想到的相關法律問題 "萬一"真的發生嚴重的地震 導致目前居住的地方毀損的話... 希望能先了解相關的權益 這或許對其他朋友也有幫助@@ 有勞各位了 謝謝大家 :) PS:如果有相關聯的情況可能發生 也請大家能提供其他聯想到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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