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司法考題請教

看板LAW作者 (冬天的雨)時間14年前 (2011/04/27 22:5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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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7616734 (雪峰疾鷹)》之銘言: : 由於非本科生 想請教各位關於這題公司法 : Q: : 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之股東會選任未持有A公司股份的大學教授B為監察人,且作成 : 決議,要求當公司向銀行借款時,A公司全體董事必須擔任連帶保證人。之後A公司向銀行 : 借款五千萬元,董事C卻拒絕擔任連帶保證人,A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即為:[因 : C董事不服從股東會決議之解任案],臨時會議中決議通過解任C的董事職務。 : 請分別說明: : (1)A公司股東會選任非股東的B教授為監察人,是否可行? : (2)C可否主張其被解任後未能領取的董事車馬費及在年終分派盈餘下提撥的董事酬勞是他的損害,請求A : 公司賠償? : 目前所找到的相關法條.方向 : 第一題沿用第260條->監察人是否須具有股東身分未規定 公開公司216II 227準用197I 非公開公司216I : 第二題為199-1 探討損害賠償的範圍 董事報酬不能請求 報酬可以? : 以上是目前的idea 還請各位提點! 考點有三 a決議的效力:得撤銷 撤銷後決自始議無效 同未解任 b如果未撤銷 是否有199I正當理由? 無 因為違反股東有限責任原則 c199I損害就是本得領取之報酬 在考報酬的範圍 -- 終於 有人在墳上起舞 揚起的塵土 訴說著垂死的幸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20.246 ※ 編輯: winterrain 來自: 114.137.120.246 (04/27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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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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