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在一家便利商店打工
雖然不是正職只是小打工
但是一個月會約有2W多的收入
是我的固定唯一收入來源
昨天被通知說
4/25開始
本來是直營店的便利商店將賣給別人成為加盟店
加盟店有他自己的工作團隊
於是我就遭到解雇了
我想請問
我雖然只是工讀生
沒跟店家簽工作契約
但是這樣的解僱是合理的嗎?!
我有什麼權利是我可以爭取到的呢?! (例如解聘金之類的 應該不會有吧XD")
因為本來工作很順
忽然失業
雖然只是小打工還是覺得很傷
何況那是我目前的穩定收入
有朋友跟我說
可以請解雇的店家寫證明書
可以去職訓局可以上課
我有考慮過這項選擇
如果新的店長不幫我寫
我該怎麼辦呢?!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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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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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工作的証明是指...?! 要如何取得?!
※ 編輯: fefy 來自: 114.32.184.12 (04/2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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