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反制這種令人氣憤的誣告?
事實經過:
前幾天打電話給一位女性債務人,我們沒有發生口角只是該債務人對於催債一事非常不悅
結果今天我收到警局通知,罪名是性騷擾跟恐嚇危害安全
到警局瞭解後才知道告訴人就是那位女性債務人,
我一直解釋解釋絕無性騷擾跟恐嚇,
而且也請警方向告訴人索取證據來告我
但是對方提不出任何證據,卻又一直用各種理由要求警方移送地檢,
似乎是想用這招來讓我不敢再向這位女性債務人要回我借出的款項
問題:
我是否需要提供檢警該告訴人有欠我錢的證據以強化我的口供的可信度?
報案算誣告還是謊報案件?
可否用誣告來反制這種惡質欠債者
這種靠女性單方控告的電話性騷擾+恐嚇案件會不會因為承辦檢察官是女性
而讓告訴人更容易被採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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