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問買賣的問題
今天跟我朋友討論到有關於買賣的問題。由於看到某導盲犬事件的新聞,我因而有所
聯想。一般來說,通常都是店家賣東西給客人,而客人如果對商品有任何不滿可以退貨。
可是如果換作我是店家,當遇到奧客的時候,我不想賣東西給客人,這點是否會有問題呢?
我財法系的同學跟我說:「第154第二項 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是為要約。」而我想
說,第一種情況我貨物放在架上有標價,可是我不想賣給客人,如果我提出來,那這樣算
違法嗎?第二種情況,我在架上沒有標列價格,所以我能夠說這不夠成要約,我可以不賣
給客人嗎?
希望板上有人能替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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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4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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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我的意思是說類似有些精品店,他們櫥窗擺設的商品並未有標上價格,如果客人進
來態度很糟糕,導致我不想賣,那我可以說沒有標上價格,所以不算構成要約之類的理由
,雖然我感覺這有點在玩文字遊戲。
所以賣家本身是真的沒有不賣的權利囉?那如果遇到奧客要如何做為呀= ="
※ 編輯: opiloom 來自: 111.249.145.221 (04/05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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