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繳交保證書,可以不發薪水嗎?

看板LAW作者 (慢半拍)時間15年前 (2011/03/24 00:4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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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知名連鎖茶飲店工作了近一個月, 一直未繳交保證書 店長要我找2個人 1.是父或母+其身分證影本 2.親戚或朋友,需不同住址+其身分證影本+在職證明 繳不出來的原因卡在:台北無親戚,好友還在念書 關於保證書主要內容如下: ------------------------------ 具保證人XXX茲保證light32147現年23歲系台灣省XX縣人 在貴公司XXXX店擔任 正職 職務在服務期間如有違背公司章程或規 定及侵害貴公司權益(包括虧短公司貸款、財務交代不清及便利本人或他人借名 套借款項而不能清償或毀損 公司名譽)本保證人願負賠償追繳送辦等完全責任 並放棄先訴抗辯權。特此保證 ----------------------------- 而店長大概也是被公司逼急了 好幾次有要求我去和新進的同事互保 前天,下了最後通牒,須在X日前繳交,若無繳交,月底薪水不會匯入 因為進公司就是要守規定 但是可能不給薪水,感覺還蠻嚴重的 詢問店長是否可以轉作工讀生,店長以其他資料已經繳交來婉拒 若要離職,也要前40天告知(有先繳了契約書,上面有註明) 稍微搜尋一下,放棄先訴抗辯權,感覺對保證人很不利 因此,更不敢和新同事互保,因為這工作可能不會做很久 萬一同事出包我不是賠慘了嗎?風險挺大的 想問,公司真的有權利不給我薪水嗎? 如果不能離職還要做40天的話,那不是白做兩個月的工?? 如果跟店長沒辦法協調好,可以打去勞保局申訴嗎? 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 所以PO來板上求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8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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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不給2.提前40天通知苛於勞基法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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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訴請洽勞工局 勞保問題和就業保險才是找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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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YYBQk2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