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外縣市(非居住地)遭人毆打致傷

看板LAW作者 (Kimi)時間13年前 (2011/03/23 00:22),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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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居住於高雄市,前陣子至台南找同學 因細故被人打傷,對方開車,當下紀錄車牌並至醫院驗傷後到警局報案 警方循車牌找至登記住址,但車主為駕駛者母親,這位駕駛之家人的說詞是 他已經很久沒有回家,手機也已停話(警方證實),因而無法找到此人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上調解會或提告有用嗎?? 若要聲請調解,在我的居住地聲請就可以了嗎? 若找不到主事者,車主是否有連帶責任?? 目前手上有的資訊有車牌號碼、駕駛者姓名、醫院診斷證明且拍照存證 希望各位能幫個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5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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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可以在臺南開庭的高雄律師告對方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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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0:50, , 2F
妳只要負責報案 找人是警察的工作 (當然不保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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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破案率本來就不是100% 總會有找不到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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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不會有連帶責任 除非他小孩還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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