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請問拋棄繼承問題
請問一個拋棄繼承的問題,因為法院給的答案也不太肯定
想問問大家
我朋友的生母最近往生,因為遺留有債務,所以必須要辦理拋棄繼承手續
我朋友的爸媽自小離異,她是跟爸爸
我朋友還有個同母異父的姊姊,並育有一女
但和媽媽也是從小就分開,並沒有住在一起
也就是說我朋友和她姐姐、以及生母很小就已經分開
由於我朋友、她的姐姐以及她姐姐的女兒好像都屬於第一順位
那這樣有先後順序嗎?因為她們彼此甚少聯繫,不可能同時辦理
現在是她姐姐及她姐的小孩同時寄存證信函給她
那現在她是應該寄存證信函給第二順位的人,還是得寄給她姐姐的女兒呢?
因為問法院問了兩次,得到的回答不是很一致
想來請問各位高手
對於平常沒有碰法律的人,遇到這種問題真的很不懂!
希望我的解釋大家可以理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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