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
小弟在新竹出了車禍
我是東往西在機車道上行駛(應該是沒超速 沒有很仔細的看時速表)
而對方從路邊預跨越道路的雙黃線到對向車道...
│ 他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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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道 <====我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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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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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過來測量以後 也判定是對方違反交通規則
但是現在問題來了 對方覺得我撞到他 所以就是我的錯
一開始我跟他說 我沒受傷 只是車子有點小損傷 我不會要求他賠償
但我也希望他不要要求我賠償他任何事項
但是似乎他是不接受 一直打電話問別人 我沒聽到他問什麼
只是看他一直在講電話 後來他的親戚來了
他說 因為是我撞到他的 雖然是他違反交通規則在先
但是道義上還是要負點責任
想請問一下板上的各位 因為我回去以後
家人對我口頭答應他要負點道義上的責任很不諒解(因對方違反交通規則)
所以之後開調解委員會的時候 我可以不接受嗎?
另外在民事與刑事上 我自己本身會需要負擔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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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00:3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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