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竊占罪與公有地問題

看板LAW作者 (-/-)時間13年前 (2011/03/07 21:04),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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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 我們家跟別人租了一塊地做生意 付了兩個月的租金後 大樓的管委會才告訴我們說我們租的這塊地是公有地 於是就像當初租我們地的人要回租金 當初租我們地的人是旁邊的店面 當初那塊地是管委會借他放冰箱的 結果他竟然清出了一小塊地要租給我們 但是那個地的所有權根本就不是他的 他還跟我們收了兩個月 三萬多元的租金 事後跟她追討後,他同意說用這租金抵用水電31個月 只是口頭承諾只是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 從去年(99)七月用到今年(100)2月底 在2月24日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將我們的水電截斷 導致我們冰箱裡面的個人材料損失 現在我們和管委會協調一個月1萬元的租金 向管委會承租 他心有不甘就私自裝攝影機把我們用水的畫面拍攝下來和警察投訴 直接控告我們竊占罪 現在的問題是 他當初承諾要讓我們用31個月的水電費 事後卻又翻臉不認人偷拍我們用水的情況 然後去跟警察污告我們竊佔他們水電 請問,他這樣告的成嗎? 如果他告失敗了,我們可以反告他污告 或者是精神損失與任何刑事、民事的賠償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04.59

03/08 00:44, , 1F
應該構成誣告
03/08 00:44, 1F

03/15 23:30, , 2F
無權出租而收租金的詐欺取財罪,和斷電造成財物損失的毀損罪
03/15 23:30, 2F

03/15 23:30, , 3F
可能比較好證明,而斷電的強制罪可以好好攻防有機會,誣告罪
03/15 23:30, 3F

03/15 23:31, , 4F
的話,看有沒有辦法證明他有承諾給你們用囉,有的話就ok~
03/15 23:31,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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