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這種性騷擾真的無法可管嗎?

看板LAW作者 (可愛狼)時間14年前 (2011/03/04 20:5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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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前幾週某個晚上接到一通變態電話,叫我的名字並說些猥褻字眼(因此確定是熟人) 但是當時我整個傻眼也沒錄音! 報案後,警察昨天有查到是誰打的,也通知對方做筆錄 但是對方好像很懂法律方面的事情, 堅持聲稱"就算有打但沒性騷擾"堅持不到案做筆錄 現在警方也因為對方沒到案作筆錄而不透露給我對方的身分! 警方有說"只有一通通聯紀錄,沒錄音內容",很難替我處理 問題: 1. 我如果想知道對方這個變態的身分是不是要請警察把案子送去檢察官那邊 讓檢察官發傳票強制兇手到案,然後我就能得知對方身分了? 2. 如果"電話性騷擾"不構成刑事案件,我還有哪些管道可制裁這個變態!? 順便問在PTT上的站內信,水球,推文中含有猥褻言論是否也構成性騷擾成立要件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7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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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尚不構成刑事案件,但可以性騷擾防治法規定申訴,且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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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和調查義務人是他的公司,寫個信去他的公司要求調查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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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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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SE52F9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