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過失傷害的提告

看板LAW作者 (MASO)時間15年前 (2011/02/25 15:42), 編輯推噓4(407)
留言1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好意思.想請問各位版友一下.. 去年朋友開車左轉不甚撞到機車 車速很慢對方後來去驗傷醫院也寫是輕微的手部挫傷 於是朋友就很客氣的跟對方說醫療費他出 三個月後對方打過來說他傷處會不自主疼痛. 朋友問他為何不去醫院看 他說醫院驗不出 朋友就不太想理他了 想不到去調解時(又過了3個月,差不多是5個月後) 修車加醫療費交通費才5000多 但是對方開價35000 說剩下的30000是精神損失費 因為醫院驗不出他的傷 他說他是內傷... 要看中醫 又拿不出醫療証明 雖然說很痛很痛 然後可以照常上班 於是朋友不想付(覺得他想坑一筆) 對方提告 想請問一下各位版友的專業知識 1.如果到刑事法庭 過失傷害應該會成立 拘役一定會判嗎?還是有可能不會被判只要被罰罰金? 如果一定會判,通常最低天數會被判幾天? 以一天1000元來說.如果"一定"會被判超過30天.那我可能會勸他賠賠算了 2.以這樣的案例,拿不出相關驗傷証明,也能正常上下班 但是因為醫院驗不出的"內傷"要求,求償30000 法院正常來說,這樣的說法成立的機率高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97.192 ※ 編輯: MASOMASO 來自: 60.248.197.192 (02/25 16:16)

02/25 16:30, , 1F
驗不出來還告?私自認為極難成立。
02/25 16:30, 1F

02/25 16:55, , 2F
應該是驗不出她所謂手會痛的傷 當時挫傷還是可以吧
02/25 16:55, 2F

02/25 16:56, , 3F
1.你可以去司法院→法學資料檢→所裁判書查詢 看看
02/25 16:56, 3F

02/25 16:56, , 4F
2.民事上無法舉證幾乎要不到賠償 XD
02/25 16:56, 4F

02/26 16:34, , 5F
只是極輕微的挫傷,應不致判到拘役30天
02/26 16:34, 5F

02/26 17:09, , 6F
不過除非對當事人來說記錄不值錢不然........
02/26 17:09, 6F

02/26 20:43, , 7F
確定是"驗出"是輕微的擦傷..因為請他去驗說醫療費我們一
02/26 20:43, 7F

02/26 20:44, , 8F
定付..結果說驗不出但是冷的時候會像痠痛.但是醫院都驗不
02/26 20:44, 8F

02/26 20:45, , 9F
出來問題..這樣子非親非故的我們當然不相信.只能相信白紙
02/26 20:45, 9F

02/26 20:46, , 10F
黑字...
02/26 20:46, 10F

02/26 21:44, , 11F
這種事情就是給國庫給對方的選擇別人幫不上忙 = =
02/26 21:44, 11F
文章代碼(AID): #1DPrr8Gt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