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年終分兩次給

看板LAW作者 (...)時間13年前 (2011/02/03 09:33),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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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各位先進 公司明文規定,每年盈餘的 XX% 拿出來當作員工年終獎金,依考績分配 但是,就在發年終的 "同時",也就是"公告"年終已入戶頭時,才說要分兩次給 一次是過年前的一月底,一次要等到六月底。 目的說是要留人,不致大家領完年終走人.....或其他不願明講的原因 以下問題請問 (1) 年終是員工辛苦一年的報酬,且明文規定會有的員工福利。 老闆可以擅自把他當作留人、或是隔年現金運用的手段嗎?? (2) 在事先沒有公告的情況下,實施跟公告一起發佈是否會有問題?? 謝謝!!祝新年愉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151.118

02/03 09:35, , 1F
六月給也比股東早拿到了有啥好不滿
02/03 09:35, 1F

02/03 09:41, , 2F
不滿的是,原本可以一次拿,為什麼無預警的要多被綁半年?
02/03 09:41, 2F

02/03 11:32, , 3F
法無明文規定要有年終吧? 那就是看公司規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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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1:32, , 4F
你不想被綁可以等離職的時候 再跟公司打官司要第二次的年終
02/03 11:32, 4F

02/03 11:33, , 5F
說不定你到六月還沒離職 那就不是問題了
02/03 11:33, 5F

02/03 12:43, , 6F
有就不錯了 給多少 怎麼給 那是公司的玩法
02/03 12:4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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