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問題(急)

看板LAW作者時間15年前 (2011/01/13 23:07), 編輯推噓0(008)
留言8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下午的時候在一條兩線道的巷子車禍了 我看到他時距離約有十幾公尺 他旁邊還有行人A.準備牽車出停車格的騎士B 我看到他們後有先按了幾聲喇叭 還往馬路中線騎要閃避他 這條巷子沒有雙黃線 也沒有斑馬線 因為飄著雨所以我有開大燈 時速約20~30公里左右 我看到對方.行人A.騎士B時 他們都站在路邊沒有動作 我也不曉得行人是否要穿越馬路 所以按了喇叭警示一下 等我距離他們約十公尺以內時 對方跟A才突然穿越馬路 對方撐著傘沒注意看左右來車就要過馬路 (警察說這是我的主觀認定 不能寫在筆錄裡面) 結果我為了要閃避他就摔車了 而不是我遠遠看到他們在穿越馬路 卻還是繼續往他的方向騎過去 當時沒有叫警察 不過右前方的鄰里監視器有拍到也有調閱到 畫面中 他剛好後腳一過我就倒了 確實是很難直接論定誰的責任較大 但是他旁邊的行人A就有停住 車子壞掉要修約四千五以內 這是還沒拆殼前的估價 然後我有受傷瘀青跟小部分的擦傷 右手無力 腳走路會痛 推測手腳應該也有扭傷 結果剛才對方的父親說是我騎車沒有禮讓行人 (<-我媽也這樣說 = =) 而且一定是我騎很快 車子才會這麼嚴重 在我左後方沒幾公尺的騎士C也是急煞就沒倒車 其實就是剛好斷在排氣管中間那裡.三角台歪掉 兩者換新 本來想說各負擔一半的修車費用 然後醫藥費我自己出 但是對方最多只願意賠償1000打發我 如果我不接受就去報警沒關係 後來對方就找了認識的轄區警員來做筆錄 我想請問這種情況下 行人應該不是絕對路權吧 我已經1.按喇叭警示 2.閃避 3.減速 如果行人過馬路時還是未注意並且導致我摔車受傷 以我的感覺 他應該是有過失傷害的問題吧 何況他不是在斑馬線或有交通號誌的地方 請問這樣我的責任會不會超過50%呢? 我求償一半的修車費用會不合理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89.128 ※ 編輯: migumaymay 來自: 61.64.89.128 (01/14 00:06)

01/14 03:04, , 1F
先看看案發地附近100公尺內有無斑馬線
01/14 03:04, 1F

01/14 03:05, , 2F
至於過失傷害 個人覺得在您的案件成立要看運氣
01/14 03:05, 2F

01/14 03:06, , 3F
應該說勝敗 畢竟對方跟你沒直接接觸 要說你自摔 好像也行
01/14 03:06, 3F

01/14 03:19, , 4F
如果說週遭100公尺內沒有斑馬線 反而對您不利
01/14 03:19, 4F

01/14 03:25, , 5F
如果100m內沒有斑馬線 又是小條的道路 是可以直接穿越的
01/14 03:25, 5F

01/14 03:26, , 6F
至於要如何舉證對方沒有注意車道車輛就穿越 這就要看您了
01/14 03:26, 6F

01/14 03:32, , 7F
以上是個人看法與印象 如果有誤請各位不吝惜糾正 感謝
01/14 03:32, 7F

01/14 13:55, , 8F
結果你做筆錄的時候,是先寫你的名字還是對方的?
01/14 13:55, 8F
文章代碼(AID): #1DBnKs5X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