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子改修(民西拉)合約書的問題
關於舊房子翻修的問題(拉皮)
因為屋主跟承包商彼此不信認
所以有簽合約書
當初原PO量的時候,坪數是六十坪
屋主是用三十八萬做到好(工程一坪約六千塊)
問題是,後來開始動工後,發現土水量的 坪數是八十坪(跟我量的有誤差)
所以等於跟我量的有誤差
現在完工了,還沒交屋(等拆鷹架)
跟屋主說,因為之前量是六十( 未動工前)
現在施工後,發現是八十坪(動工後)
要請屋主補差額
結果屋主說,當初就說,三十八萬弄到好
問題是,當初是以六十坪來算三十八萬的
(合約上也沒註名約六十坪)
只有各施工的單價跟總工程款而已
如果照屋主這樣不付錢的話,是不是我們只要做六十坪的數量就好
二十坪就可以不做了呢?
我們在跟屋主拿二十坪的錢,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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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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