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這樣的借貸契約對我們有保障嗎?

看板LAW作者 (使命與心的極限)時間13年前 (2011/01/11 14:24),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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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來這個板上請益各位先進 煩請指教! 事情是這樣的: 家父在20幾年前向某甲借貸,實際金額已不清,惟有簽下一張500萬本票 期間因我們家搬離他處,故未再追討 約10年前因為我們家買了房子 某甲認為我們經濟情形已有所改善,故再次找上門 約定我們每月還他5000元,並將房子設定二順位抵押權給他 就這樣維持10年到現在 目前家父每個月仍有還他5000元,但是因為經濟情形不穩定 房貸已經快繳不出來了(因為之前一直緩納本金,因此現在負擔很重) 家父原本打算把房子賣一賣,還掉房貸後餘額給他,這樣一筆勾消債務,但是他不肯 房子整間過給他也不要! 反正他的觀念是我們就是欠他500萬(目前經過10年多,大概剩400多萬) 最後,他自己是提出一個方案,我是覺得還算可行, 請各位先進幫忙看一下有無對我們不利的地方: 首先我們家把房子過給他兒子,他兒子拿我家去銀行辦貸款代償我們家欠銀行的錢 因為他兒子是公教利率較低,而我們家繼續住在裡面 而後10幾20年後,我們把該筆貸款還完後,他兒子再依約將我們家過戶還給我們 但是,目前每個月5000仍然繼續,等我們將以他兒子名義貸款的錢還清拿回房子後 再自己拿房子去貸款還完全部的債務 事情有點複雜,表達能力不佳,不知道各位先進看不看得懂? 總之,如果要照這樣處理這筆債 我自己所擬的下列合約,不知道有沒有甚麼不妥之處,煩請指教! 甲方:我家 乙方:對方 一、借款金額:xxxxxxxx元,契約期間不另加計利息。 二、契約期間:(同借款期間) 三、甲方同意無條件將xxx(下稱擔保品丙)過戶予乙方,以為本借款之擔保。 四、甲方另應於契約期間內,於每月x日定期匯款xxxx元予乙方指定之帳戶。 五、本契約期間內,乙方無條件提供擔保品丙予甲方居住;若甲方因個人因素無自行 居住之需求,乙方應出具同意書,委由甲方出租予第三人,租金由甲方全數收取。 六、甲方同意每月按時支付乙方以擔保品丙於XX銀行之房屋貸款(借款金額新台幣xxx萬元)。 七、本契約期間內,擔保品丙之地價稅、房屋稅由乙方負擔,若委由甲方負責繳納, 繳納之金額由借款金額中扣除,於契約結束後清算。 八、本契約期間內,擔保品丙之大樓管理費由甲乙雙方平均負擔,若乙方委由甲方 代為繳納,其代繳之金額由總借款金額中扣除,於契約結束後清算。 九、本契約期間內,若乙方出售擔保品丙予第三人,甲方同意無條件遷離擔保品丙, 本契約之借款金額視為全數清償完畢。 十、乙方同意於甲方全數清償乙方上述第六點之借款後,無條件將擔保品丙過戶予甲方 、其繼承人或其指定之人。 十一、甲方、其繼承人或其指定之人取得擔保品丙之所有權後,應同時以擔保品丙 ,自行向銀行申請貸款,清償本契約結束時,借款金額扣除上述第四點、第七點 、第八點之借款餘額。 十二、本契約如有未盡事項,悉遵有關法令或善良習慣行之。如有爭議致涉訟時 雙方同意以xx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契約書經雙方簽章同意訂立 ,各無反悔,恐空口無憑特立本契約書,壹式兩份各執一份為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5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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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這麼麻煩..把房子賣一賣,把錢給他,不要就提存法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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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把房子過給他兒子,他兒子不辦貸款環你們的貸款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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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說實在話,10幾20年後的事誰知道? 如果他兒子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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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你們跟他的繼承人又扯又扯不完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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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立這契約,也只能規範簽約人,以後如果有繼承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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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可沒簽這約,那就......複雜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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