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期末考題-加害給付 幫忙解~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13年前 (2011/01/07 22:31),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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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二的法律系學生 這次債總期末考題有出一題加害給付的考題 請各位高人幫忙解一下~ 甲乙丙前往丁所經營的餐廳用餐,"約定各付各的" 但是由甲刷卡,當晚甲乙丙因食物中毒上吐下瀉 送醫急救,甲乙丙對丁有何種權利可主張? 甲持某銀行金卡刷卡消費,其與某銀行及丁間 之法律關係為何? 拜託大家幫忙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1/07 23:17, , 1F
功課文沒有想法....埃
01/07 23:17, 1F

01/07 23:21, , 2F
就標題回一下好了,"誰"是丁的契約相對人?
01/07 23:21, 2F

01/07 23:48, , 3F
過幾天拿解答明年再交就好了 = =
01/07 23:48, 3F

01/08 00:59, , 4F
推二樓,再思考王老師的附隨義務第三人作用理論。
01/08 00:59, 4F

01/08 17:16, , 5F
法律系 這麼好讀喔
01/08 17:16, 5F
文章代碼(AID): #1D9oEppW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