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事主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啦><
我同學現在和法務相關人員因借款產生了糾紛
同學現在已經不知所措了,請教各位的專業來幫他指點迷津
他當初和朋友借款30K應急,當下有承諾對方一個月付5K償還
不過當下對方和他說不用,等你幫兵回來再還我就好!
這當中我朋友都沒有記錄或錄音或寫借據之類的,有的只是對方匯款的記錄
現在對方翻臉不認人剛打去給我同學說 你當初的承諾是什麼?你忘記了嗎之類的
我同學當下的口氣也很有誠意的和他說明那我周三全數還你可以嗎?
此時對方的口氣又轉說我要的不是錢,跟他扯芭樂.....
我同學跟我說他已經被弄到有點不知如何是好了!!或許他們之間還有別的關係= =
但他問我說該怎麼處理這樁債務糾紛?
雖然同學斬釘截鐵的和我說沒有其他關係,但我不禁眉頭一皺=ˇ=
當下對方的口氣是就算我朋友還錢也沒辦法讓他滿意
那對方如果走法律途徑的話我同學是當下就還錢即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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