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車禍後賠償相關事項

看板LAW作者 (幸福降臨)時間15年前 (2010/12/14 13:15), 編輯推噓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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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界的先進好 小弟的父親駕駛小貨車於12月3日(五)與機車發生碰撞(南下北上各為單行道) 主要是小弟的父親迴轉,機車雙載騎士煞車不及攔腰撞上 AM7:00 --------------------------------------------------------- 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 ______ =============================[機車]>\=====\==================== [機車]> [機車]>!! \貨車\ [機車]> 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 當碰撞時,兩個的車都已在對向車道 當時機車乘客跌落,可立即站立,無明顯未傷 AM8:00 後來至警察局作比錄時,我與父親先至警局作筆錄 AM8:30 對方也至警局先做基本資料,並開立三聯單。承辦警員隨即問對方是否需要至醫院檢查? 對方亦回答需要,警員並告知做完檢查要回警局補做筆錄,於是對方離開警局(AM8:40) AM9:30,我打電話給對方是否有去醫院掛號檢查,對方回應再等朋友載,我並吩咐要把 醫療收據留存,勞保可賠償 因此警察建議我們可以先回去,等對方看完醫生回去做完筆錄時,我們在至警察局即可 PM12:10 我再次撥電話確認是否已經完成就醫,對方回應有,並說下午三點會去警局做 筆錄 之後聯繫車輛維修事宜,因我上班時間無法配合他們的時間,所以改成星期六下午3點, 該日下午對方告知,已把機車送至車店做維修估價,於是我直接至車店與對方及車店老 闆談論後續維修相關事項。維修金額總計6050元。老闆並告知,定料維修需幾天的時間 約莫至12/9日完成,屆時會先讓對方把車騎走,再請我去結帳,我也允諾 在車店時,我再次詢問對方傷勢狀況,對方回應小擦傷而已,並只要求把車修復即可。 12/9日時,對方告知她已把車騎走並結帳,約我12/12日(日)下午三點談和解 12/12日 PM116:00 當我拿出車錢欲給他們時,對方態度全然改變,採用極高傲態度,要求我們賠償當日車 禍無法上班之工資,及隔天因傷休養沒上班的損失。(對方為兩位20出頭歲的女生, 聯X(X電)做二休二技術員)一人一日2500元,兩人兩日共要求10000元,且車輛維修拿不 出收據。 當下我告知,我們無法答應他們的要求,我們可依照車輛維修與醫療收據給他們錢,他們 硬是說醫療的錢他們可以不要,但是一定要拿損失的工資錢。於是談判破裂,直說要提告 ,於是他們甩頭就走。(小弟在國家實驗室做研發研究員,學歷是博士候選人,一日都沒 有2500)與家人討論後仍是無法答應他們的要求,因為太不合理。於是詢問相關人員得知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可獲得勞保賠償,前提之下需要有大醫院的醫師診斷證明書,可確保 當日為公傷假(不扣薪),且需醫師診斷因車禍無法上班者可獲工資賠償,但是由雇主賠 償,並非由事故人賠償。 12/13日我父親撥電給對方,說車輛維修我們可以負責,再給兩千元慰問金。對方詢問是 一人2000還是兩人2000? 父親回答兩人2000,對方就堅持要拿損失工資,並指責父親 騷擾她們。 於是我12/14日致電警局承辦員警告知,對方態度強硬且不願意再與我們談,且指責我們 騷擾她們。 想請問各位法律界的先進,若是未來上法庭,我們應負的責任為何? 另車禍和解的時效 是否為六個月? 且多日來的接觸,對方遲遲無法提供醫療收據及診斷證明書 是否可以請教?,並釐清相關責任 感謝各位先進撥冗看完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0.215.214

12/14 13:59, , 1F
業務過失傷害 中華民國政府國庫會感謝妳父親
12/14 13:59, 1F

12/14 14:01, , 2F
假使沒有醫療診斷證明書呢?
12/14 14:01, 2F

12/14 14:05, , 3F
有去看診最少五年內都能回去開 不需要擔心這問題
12/14 14:05, 3F

12/14 14:06, , 4F
醫療院所關門例外
12/14 14:06, 4F

12/14 14:47, , 5F
您好,我的意思是,若是沒有去就醫得紀錄呢?...
12/14 14:47, 5F

12/14 15:17, , 6F
那看有無他法可以舉證
12/14 15:17, 6F

12/14 16:23, , 7F
平心而論,兩人共要求1萬元,不算過份的要求。
12/14 16:23, 7F

12/14 16:23, , 8F
也許原po父親可以本於息事寧人、花錢消災的想法來付這錢。
12/14 16:23, 8F

12/14 17:52, , 9F
感謝各位,他們要求的是"工資"並非"精神慰問"
12/14 17:52, 9F

12/14 19:13, , 10F
是我記錯了嗎? 經醫師診斷需休養怎麼會是雇主賠償
12/14 19:13, 10F

12/14 19:14, , 11F
不是由當事人(原PO老爸)賠償嗎?
12/14 19:14, 11F

12/14 19:15, , 12F
當然一天工資也要看 月薪/當月天數 並不是說多少就多少
12/14 19:15, 12F

12/19 03:16, , 13F
和解的話,就別管名目了。在和解書上寫清楚就好。省事呀。
12/19 03:16,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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