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美國 chapter11 破產保護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ted)時間13年前 (2010/12/05 01: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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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相關的資料 大概知道如果申請破產保護的話!可以有120天不受債權人侵擾,提出重整計畫 我想請問的是 假如我現在有張公司債在2010/10/1到期 公司在2010/1/1申請破產保護後,協商結果是有12個月的重整期 那我再10/1號時應該沒辦法獲得這筆款項吧?(我從相關資料判斷的結果,不確定) 是繼續讓公司欠到重整結束,看公司能否還出錢來,不行就按照清算順序去分配剩餘價值?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9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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