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各位大大幫我看看
略過金額您必須自己計算的部分
提一下請求的程序 希望能幫上忙
若有錯誤還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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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所有車損人傷的單據 帶著身分證及行照等證件
至事故發生地(或對方住居所地)之鄉鎮公所 申請調解
若沒經驗可找長輩或敢說話的同學陪同 若還是學生可求助學校教官
(您擔心將來後遺症部分 對方有保強汽險 所以人傷部分2年內均可請求
當場可要求調解委員加註"將來所生醫療費用亦由強汽險支付"
不用擔心將來發生費用無法請求)
(車損 慰撫金 其他損害 就請您自行斟酌囉)
調解成立=>若對方未準時給付賠償 該調解書效力相當民事判決 得直接執行
調解不成立=>公所會發給不成立證明書=>2
2.持證明書 檢附上述單據及所有證據影本 (正本自己收好~)
至事故發生地縣市地方法院 向櫃檯買一份民事起訴狀
寫清楚聲明+事實 服務台均有範本可參考
起訴狀部分影印一份做為繕本寄對造用 (證據可不用印)
繳裁判費(請求金額10萬以下為1000元) 向法院遞狀=>3
3.簡略觀之 您的案件應是適用簡易程序 故案件會轉送至該縣市之簡易法庭
依程序 車禍為強制調解案件 還是必須先做調解
不成立則進入訴訟
等收到開庭通知 準時去開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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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3.45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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