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民法1140條代位繼承

看板LAW作者 (安靜)時間15年前 (2010/11/22 00:2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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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關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的發生要件中 所謂「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的解釋論 是指1.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及「喪失繼承權」還是 2.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及「喪失繼承權」呢? 意即所謂: 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是否要限於「繼承開始前」就喪失,始有代位繼承的適用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70.182

11/22 13:39, , 1F
2 要於"繼承開始前" 死亡 或 喪失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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