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民法1140條代位繼承
請問有關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的發生要件中
所謂「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的解釋論
是指1.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及「喪失繼承權」還是
2.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及「喪失繼承權」呢?
意即所謂:
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是否要限於「繼承開始前」就喪失,始有代位繼承的適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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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3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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