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不入監服刑的條件有哪些?

看板LAW作者 (廣平君)時間13年前 (2010/11/16 00: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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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lfi (談笑間,檣艣灰飛煙滅)》之銘言: : 請問不入監服刑的條件為何? : 會用別的處罰方式代替嗎? 監獄行刑法第11條規定: 1 受刑人入監時,應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收監: 一、心神喪失或現罹疾病,因執行而有喪生之虞。 二、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未滿二月。 三、罹急性傳染病。 四、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 2 前項被拒絕收監者,應由檢察官斟酌情形,送交醫院、監護人或其他適當 處所。 實務上可由法院執行處承辦檢察官直接裁定。 : 替代的處罰方式會留案底嗎? 會留案底的。 : 謝謝! 不客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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