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合建的土地劃分。

看板LAW作者 (哭雲)時間15年前 (2010/10/25 16:13),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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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合建則是由地主與建設公司合作,按其彼此認定之價值比例由地主提供土地、建商提供 資金合建,並分回改建完成後之建築物及其土地比例,需取得全部權利人之同意才可實施 ,其程序依一般建管程序辦理,無須另外擬訂任何計畫送審。 先說明一下我們合建的情況。 建商擁有大約一半的土地(有地主欠錢所以賣掉之類的)。 然後建商找我們剩下一半土地的人合建。 原本是一戶換一戶,因為土地的比例來算。 建商原本說蓋十樓,剛好比例來算就是一戶換一戶。包括建商自己買的地也算一戶。 但是因為設計問題,可能上面的比較窄,有可能變成11樓。 所以契約上寫十樓以上,二樓以下。 我們聽了也覺得ok,反正照算容積一樣就好,這樣沒什麼。 但是後來卻變成十五樓。容積遠比當初算的還多,也就是比例上我們地主分不到一半的份 我們就很不開心了啊,但是契約上都寫十樓以上了,也拿他們沒辨法。 後來我看了一下,契約上並沒有規定土地的部份。 原本的情況,應該土地分得的比例是跟房屋一樣的。 但是現在因為房屋變多了。所以土地的部份如果照比例,地主們也會分不到一半了。 所以如果我們堅持土地一樣是照現在持有的比例做分配。 他們多蓋的部份要找我們買地,否則就是佔用。 這樣的主張是有效的嗎?亦或是合建後的新土地分配。 還是只能依照持有房屋的坪數比例做分配? 以下是數字化舉例簡單版: 舊:建屋總坪數1000,地主500,建商500。 土地總坪數300 ,地主150,建商150。 新:建屋總坪數1500,地主500,建商1000。 土地總坪數300 ,地主???,建商???。 應該是 ,地主150,建商150 還是 ,地主100,建商200?我們地主的50坪土地就這樣被吃掉了。 如果還有下一次,我一定會叫他們把蓋幾樓確定好了在拿契約書過來..... 一開始講條件和氣和氣的。 -- ╠═╬══╬═╬═╬═╣ ║ ║ ║ ║╲║╱║ ║ ║ ║ 此時, ╠═╬═╬══╬═╬═╬═╬═╣ 帥有何用? ║ ║ ║ ║╱║╲║ ║ ║ ║ 有車又如何? ╚═╩═╩═╩═╩═╩═╩═╩═╝ 有馬子又怎樣? ψqaz225 : 你錯了,有帥又有車,馬子當然可以當炮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06.30 ※ 編輯: allforyour2 來自: 118.167.106.30 (10/25 16:13)

10/25 16:13, , 1F
找 律 師 處 理
10/25 16:13, 1F
※ 編輯: allforyour2 來自: 118.167.106.30 (10/25 16:14)

10/25 16:14, , 2F
要詢問有什麼律師擅長土地訴訟 請洽Lawyer版
10/25 16:14, 2F

10/25 16:16, , 3F
我只是想問,這條規則是否只看建屋,還是互相約定的。
10/25 16:16, 3F

10/25 16:17, , 4F
如果是互相約定的,那就跟建商談,不然就找律師。
10/25 16:17, 4F

10/25 16:18, , 5F
如果規定就是只看分屋的比例,那就只好給賤商搞了....
10/25 16:18, 5F

10/25 16:18, , 6F
打錯,建商。
10/25 16:18, 6F
※ 編輯: allforyour2 來自: 118.167.106.30 (10/25 16:18)

10/25 16:20, , 7F
契約有沒有道理 要怎麼爭取 當然要給律師看啊
10/25 16:20, 7F

10/25 16:20, , 8F
牽扯幾百萬的東西 律師費相較之下只是小錢吧
10/25 16:20, 8F

10/25 23:55, , 9F
找 律 師
10/25 23:55,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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