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合建的土地劃分。
般合建則是由地主與建設公司合作,按其彼此認定之價值比例由地主提供土地、建商提供
資金合建,並分回改建完成後之建築物及其土地比例,需取得全部權利人之同意才可實施
,其程序依一般建管程序辦理,無須另外擬訂任何計畫送審。
先說明一下我們合建的情況。
建商擁有大約一半的土地(有地主欠錢所以賣掉之類的)。
然後建商找我們剩下一半土地的人合建。
原本是一戶換一戶,因為土地的比例來算。
建商原本說蓋十樓,剛好比例來算就是一戶換一戶。包括建商自己買的地也算一戶。
但是因為設計問題,可能上面的比較窄,有可能變成11樓。
所以契約上寫十樓以上,二樓以下。
我們聽了也覺得ok,反正照算容積一樣就好,這樣沒什麼。
但是後來卻變成十五樓。容積遠比當初算的還多,也就是比例上我們地主分不到一半的份
我們就很不開心了啊,但是契約上都寫十樓以上了,也拿他們沒辨法。
後來我看了一下,契約上並沒有規定土地的部份。
原本的情況,應該土地分得的比例是跟房屋一樣的。
但是現在因為房屋變多了。所以土地的部份如果照比例,地主們也會分不到一半了。
所以如果我們堅持土地一樣是照現在持有的比例做分配。
他們多蓋的部份要找我們買地,否則就是佔用。
這樣的主張是有效的嗎?亦或是合建後的新土地分配。
還是只能依照持有房屋的坪數比例做分配?
以下是數字化舉例簡單版:
舊:建屋總坪數1000,地主500,建商500。
土地總坪數300 ,地主150,建商150。
新:建屋總坪數1500,地主500,建商1000。
土地總坪數300 ,地主???,建商???。
應該是 ,地主150,建商150
還是 ,地主100,建商200?我們地主的50坪土地就這樣被吃掉了。
如果還有下一次,我一定會叫他們把蓋幾樓確定好了在拿契約書過來.....
一開始講條件和氣和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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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帥═馬═╬═╬═╬═╣
║ ║ ║ ║╲║╱║ ║ ║ ║ 此時,
╠═╬═╬═車═╬═╬═╬═╬═╣ 帥有何用?
║ ║ ║ ║╱║╲║ ║ ║ ║ 有車又如何?
╚═╩═╩═╩═╩═╩═╩═╩═╝ 有馬子又怎樣? ψqaz225
→ : 你錯了,有帥又有車,馬子當然可以當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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