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褫奪公權-候選人部份

看板LAW作者 (johan)時間15年前 (2010/10/01 10:1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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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了文好像沒有得到答案 由於不是法律相關人士 如在用字上有錯誤請指教 案例如下 某甲在民國90年被判"預備賄選罪"定讞 需要服刑7個月+褫奪公權2年 由於某甲並沒有去服刑並且潛逃大陸 今年回來參加議員選舉 某甲已過了法律時效為由向中選會提出申請 所以目前沒有服刑這部分中選會似乎是讓某甲過關 問題1. 既然沒有服刑 褫奪公權兩年是否代表仍然未消失 所以不能參選議員 問題2. 假設某甲不肯提出已服刑之證明 有甚麼辦法可以證明某甲沒有服刑?? 請大大指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55.238

10/01 15:48, , 1F
非本人理論上是查不到 你可以去法務部檢舉
10/01 15:4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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