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寵物認養的法律問題

看板LAW作者 (sakelo)時間15年前 (2010/09/16 19: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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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們大家好:小弟在這想發問關於寵物認養的法律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小的在七月初有送養一隻貓,當初說好先試養一星期,再填寫認養單以及 打晶片,之後有在聯絡一次,但後來因為聯繫上的疏忽,八月初才又聯絡上,想跟認養人 (以下簡稱B)約時間出來看試養的狀況&打晶片,但B的態度卻由一開始的誠懇變成惡劣 ,說很忙沒有時間出來,而且無來由的認為我想把貓拿回來,要我補貼他錢,甚至說要對 我採取法律行動。 後來B終於把貓交給我帶去打晶片,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完成認養的程序,所以我先 把幫貓的晶片打我名字,我們認養單內容都還沒談,晶片不可能打他的名字,之後我有請 B給我身分証影本,要把晶片過戶,可是B給我的事改過的影本,根本不能辦過戶,因此我 再請B給我一次影本,但B卻要我也給他影本。這根本沒道理,為什麼送養人要給認養人身 分証影本,所以我回絕了這次的認養。 而他的貓提籠我有請他樓下的住戶交給他,並傳簡訊叫他去拿。 B現在傳簡訊跟我說,要我給他貓沙和貓飼料錢(依他之前開口,至少要5000元以上), 如果三天內不給,要告我詐欺民事加刑事求償。請問他這樣告得成嗎? 是他一直不肯出面才會把試養的時間拖這麼久,而今又要我付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1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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