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肇事責任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洨C魂)時間13年前 (2010/09/04 20:5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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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高雄版發了一篇看到車禍的文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這裡不轉附了@_@ 後來在與推文的討論上,意識到了一個問題 假設今天有一汽車簡稱A 一摩托車簡稱B A今日綠燈正常的通過路口 B紅燈左轉不慎撞上通過中的A 於道路行駛的規範看 錯誤應該是在B方 所以假如A的車體有損傷 應可以向B提出民事訴訟 但是B因為個人操作的疏失撞上了A 不巧的又受傷了(ex.壓斷腳之類的) 那麼B可以向A提出刑事上的過失傷害 那麼甚麼樣狀況下肇事責任歸在B方,但B方有受傷 於是向A方提出刑事訴訟 怎麼樣才可以使B提出的過失傷害敗訴呢?(抑或部成立?) (弄一些名詞弄得有點頭昏 有錯誤請指正) 原文推文說有版友提到 可能會多出一種騎車撞別任弄自己受傷這種職業 雖然有點誇張 但是不是不可能吧 囧 刑事訴訟應該易科罰金是給政府不是麼? 順便請問一下,過失傷害大概會怎麼判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27.88

09/04 23:35, , 1F
我也很想知道~我就是那個苦主...
09/04 23:35, 1F

09/05 00:29, , 2F
高雄版那邊有個帥哥回很多了 你可以過去找一下
09/05 00:29, 2F
→ balllee :所謂的"過失"係指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或自信不會 09/04 23:40 → balllee :發生,而結果發生,即需負過失責任.如果行為人本身根本 09/04 23:40 → balllee :沒辦法預見,或者是根本沒辦法迴避,就不會有過失的問 09/04 23:43 → balllee :題.今天駕駛人合法守規行駛在路上,同時注意路況,如果 09/04 23:45 → balllee :有其他車輛跑來撞甚至對方因而受傷,駕駛是可以不必負 09/04 23:46 → balllee :刑事責任.這是有判例的(74臺上7219) 09/04 23:47 → balllee :當然不否認依目前的風俗民情,鑑定委員會或者是司法機 09/04 23:48 → balllee :關通常是比較偏袒受傷者一方.但是也已經有判決是肯認 09/04 23:49 → balllee :路權的概念(記得之前有篇闖紅燈被撞傷的新聞). 09/04 23:51 → balllee :至於因此而衍伸的醫藥費則是民事的問題.跟刑事無關. 09/04 23:59 → balllee :以上小弟見解有誤部分還請指正 <(_ _)> 09/05 00:00 這位帥哥是這麼回的 話說Chrome怎麼附至ANSI色彩~"~ 該不會要\到原碼之後才複製吧OTZ ※ 編輯: c0705 來自: 219.85.5.249 (09/05 23:30)
文章代碼(AID): #1CWa3pDk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