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迫害法輪功 黃華華赴臺被告(影片)

看板LAW作者 (在"全家"看大紀元)時間13年前 (2010/08/22 20: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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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迫害法輪功 黃華華赴臺被告(影片) 網址:http://ap.ntdtv.com/b5/video/id/29671 內含新聞影片 2010-08-22 10:52:23 【新唐人2010年8月22日訊】關注這禮拜兩岸人權焦點新聞。廣東省長黃華華以招 商的名義訪臺,但因為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剛下飛機就遭到台灣法輪功團體以「殘 害人群罪」告上高等法院檢察署。這項法律行動,獲得台灣人權界和民意代表的支持 。提告消息一出,國內外中英文媒體更是以快訊方式即時報導或轉載。 黃華華這趟台灣行並不好走,沿路遭抗議,被要求立即停止迫害。我們先從法輪 功學員在高等檢察署的控告看起。 在媒體矚目下,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八月十六日下午在人權律師團陪同下,向台灣 高檢署刑事告發來臺的廣東省省長黃華華。 法輪功台灣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我們就殘害人群罪,國際刑事法當中最 嚴重的罪名,也是我國國內法的一個規定,以及民權公約的相關規定,提出這樣子的刑 事告發」 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我們希望他來這個地方,讓台灣的法律能夠發揮 作用,為他自己所犯的錯,所犯的罪,能夠負起他應該負的責任。」 法輪功團體面見檢察官,希望一週內將黃華華拘提偵查,大動作的法律行動,人 權界贊同,政府表示尊重。 中華民國陸委會主委劉德勳:「這部分我想如果有司法案件的話,我相信法務部 司法體系會做後續處理,所以只要後續有甚麼樣的處理階段,我想政府機關絕對尊重」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這個動作本身就有它的意義,我認為,這樣的動作 要持續做下去,如果檢察系統遲遲不願意回應的話,我覺得壓力可能要再大一點,我們 再去跟檢察長告一次,其實我們一直主張是人權普遍性原則,包括在管轄方面,也是 一個普遍管轄原則。」 台灣法輪功團體的刑事告發狀中指陳,廣東省長黃華華,在擔任廣州市委書記時 ,主管迫害法輪功,市裡系統成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 他擔任廣東省長 、省委書記期間,廣東省公安對於法輪功修煉者實施多種酷刑,包括使用6萬伏特電擊 棒刑求,甚至電擊私處,集體強姦。台灣的廣東籍媳婦也揭露,迫害下的黑心財。 廣東省籍大陸配偶程曦:「另外兩個犯人,天天盯著我,24小時都在一起,就是 一邊一個,把我架中間。南山區政保科集體立了二等功,那我呢就被判了四年,幹警他 就跟我講,他說妳造就了一批政客,他說有一個分局長剛上來,你一來就讓他立了二 等功」 黃華華被控告後的每一天行程,都與法輪功學員正面相逢。禮拜二,故宮博物院 外,學員高舉訴狀。禮拜三,黃華華在新竹義民廟親手接到訴狀禮盒,黃華華最後在大 雨中落荒而逃。禮拜四,禮拜五,在黃華華與廣東團經過的山路上,法輪功學員串連 橫幅,呼籲立即停止迫害。 黃華華來臺招商行,成了正義圍剿之旅。 臺北市議李慶鋒:「本來來者是客,對於世界各國的來賓來到台灣我們都應該表 示歡迎,不過因為黃華華他是一個罪犯,殘害法輪功眾多成員的一個罪犯,台灣的政府 跟台灣的司法單位對這個事情不能夠裝作沒有看到、沒有聽到,作為一個民意代表, 我強烈支持司法單位應該對黃華華展開拘捕行動。」 臺北市議員陳建銘 :「如果涉嫌相關的行事作為,那就應該主動起來表現,讓黃 華華先生來作為不受歡迎的人物,台灣不歡迎他來參訪,台灣也不希望沾 上"劊子手" 這種血腥的罪名。 」 立法委員 田秋堇:「要讓他(黃華華) 知道說,根據人類普遍的價值,根據國際 法律,他在中國所做的那些事情,我們是不能接受的」 黃華華是第一位被台灣法輪功學員提告「殘害人群罪」的省長級官員,之前在美 國和加拿大同樣都被告上「酷刑罪」。 儘管黃華華本人和中共官方都不願回應提告,但黃華華在臺行程,明顯低調,甚 至不接受媒體採訪,最後乾脆取消既定行程,只將活動消息發給少數媒體。 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灣綜合報導。(from新唐人亞太台) -- 法輪功學員受迫害錄像怵目驚心(影片) 網址:http://ap.ntdtv.com/b5/video/id/28416 (from新唐人亞太台) << □ ○□==(被迫害到癱瘓) ﹄﹄(被迫害到斷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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