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補習班函授糾紛 請問我該怎辦?
我於99年4月初的時候報名了志光補習班的超級函授課程
我是位極重度的身障者
因此我到志光補習班之後,跟他說明了
我要報名明年100年4月的身障特考四等一般行政
繳完費用之後
書寄過來了,但是因為還在上學很忙
打算暑假之後才開始上課
因此我拿到書之後只有簡單地對照書本跟書單上有無正確
並沒有發現到書本竟然是98學年度的舊書
而且我以為補習班書上印的年度是指開課的年度,
因此我就沒有注意到。
暑假開始上課之後 才覺得很奇怪 因為老師講的時事
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後來才驚覺
志光的超級函授中心寄錯書了
學生手冊上是寫99年
但是寄來卻事98年的舊書(書底的出版日是97年)
於是打電話去志光反應,他們卻說依照網購法超過七天
無法退換物品,跟他們討論可否將全新還沒拆過的書跟DVD換99年度版本
我已經寫過筆記的書我自己買下,但他們也不同意
結果電話說到一半 板橋志光就掛我電話了
讓我感覺他們是要趁這機會清掉庫存
經過網路考友提供的資訊之後
我發現問題出在哪裡了
問題是出在板橋志光當初收我錢的櫃台小姐
當天我拿著快三萬的現金
到櫃台要繳費
我一進去就是跟櫃檯小姐說
我要報名明年(100年)四月的身障特考
小姐查了資料之後
有看到下面這行補習班的內規
"※100身心障礙特考使用99高普、99司法教材。"
因此他在我的學員卡上
正常的情況應該要寫"100年身障特考"
但是因為他看了這行字
※100身心障礙特考使用99高普、99司法教材。
就自動減了一年
於是就在我的學員卡上寫了"99年身障特考"
我當初看到卡這樣寫
我也覺得很奇怪,不是應該寫100年度才對嗎?
但是小姐就解釋給我說
因為明年考要用去年七月開課的教材
所以他才這樣寫,所以我也沒有再多問甚麼
因此是小姐他把年度邏輯弄錯了
後來資料傳到台中的發書中心之後
他們看到學員資料是99年度
就自然而然依照這規定
※100身心障礙特考使用99高普、99司法教材。
所以99年就是-1=使用98年教材
發書,所以就寄給我98的教材了
我現在的情況是 四月一號繳費
但是我到昨天8/15號才發現這問題
希望可以請消保官幫我解決這問題
上網查詢有網友說
七日內是無條件退貨(消保法規定的猶豫期)
超過七日還是要負瑕疵擔保責任
因此我希望我可以換到我應該拿到的99年度版本教材,謝謝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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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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