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過失致死問題(抱歉已更正)

看板LAW作者 (小孟)時間13年前 (2010/08/13 11:37), 編輯推噓7(812)
留言1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各位客官冷靜,不是我過失殺人= ="   只是在電視裡面看到的某個橋段   一位老檢察官跟新檢察官的對話   大致上就是說,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有些時候很難拿捏判定之類的   收集好證據以後,擬好起訴書後交給法官判決就好 \\\\\\\\\\\\以上前情提要分隔線\\\\\\\\\\\\\\\\\ 重點是裡面老檢察官有舉例說 如果今天A很喜歡射靶,都是丟飛刀射靶 之前都很準的一刀就射中插在靶上 今天失手了,插的很淺,兩秒後就掉下來割破下面睡覺的人的頸動脈 這樣是過失致死 那如果今天刀子插了很久,比如說三年 刀子自動脫落下來割破下面的人的頸動脈...你會認為不是過失致死囉? 那樣就不起訴? 那如果時間點中間一點呢? 半年? 一個月? 三五天? 半天? 如何分別? 那幾十年前插著的刀子掉了傷到人,也要追朔出來起訴?? 你想想吧~ 重點是電視裡面沒有講出結論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我好好奇喔... 這樣有辦法分類嗎? 還是就算刀子插了五十年掉落也算是過失致死阿~"~ 有請板上各位大大了Q_Q --

1080的兩倍是3160好嗎..你數學實在...

1F的數學老斯請假了嗎?

一樓的數學讓我好shack XD
你們的國文老師、英文老師跟數學老師都請假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45.96

08/13 11:40, , 1F
裡面寫過失致死 請把標題的過失殺人改掉.....
08/13 11:40, 1F
抱歉,已更正~"~ ※ 編輯: mason780729 來自: 220.141.45.96 (08/13 11:42)

08/13 12:40, , 2F
500~1000倍根本就不合理而應該改掉
08/13 12:40, 2F

08/13 12:58, , 3F
推錯篇
08/13 12:58, 3F

08/13 14:49, , 4F
樓上是說案子合法還是法條合憲
08/13 14:49, 4F

08/13 14:51, , 5F
sorry 手機很容易推錯篇
08/13 14:51, 5F

08/13 15:18, , 6F
刀子射完就應該拔起來,當然算過失
08/13 15:18, 6F

08/13 15:37, , 7F
應注意而未注意....死吧!
08/13 15:37, 7F

08/13 15:38, , 8F
J是什麼的簡稱啊!
08/13 15:38, 8F

08/13 15:56, , 9F
刀子都掛在那50年了,為啥會有人躺在刀子底下睡覺?
08/13 15:56, 9F

08/13 20:38, , 10F
判賠那麼多 到頭來應該只會拿到一張債權憑證
08/13 20:38, 10F

08/13 20:38, , 11F
推錯篇 XD
08/13 20:38, 11F
文章代碼(AID): #1CPBuGUZ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