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地籍錯誤 大肚整條街要拆
請問下面的新聞,法官判的合理嗎?
從民國85到現在已民國99年了。
且家是建於民國67年,那棟房子已使用超過33年。
像這樣的案子,法律不應該保護社區的「穩定狀態」嗎?
要判應該也要判依市價買回,而不是要求拆房,
感覺這種判決怪怪的。
有什麼特別的理由嗎?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5757689.shtml
地政測量錯誤,竟要連累整條街的無辜老百姓面臨被強制拆屋的命運!台中縣大肚鄉大新
街土地在85年因地政人員測量謬誤,每戶的地籍都被往右移了一戶,最左端的何姓屋主對
右邊陳姓屋主提告,要求強制拆屋,陳必須再向右邊住戶提告,將牽連整排住戶。
住大新街36號的陳姓屋主說,他家建於民國67年並取得建照、使用執照,多年來依法繳稅
,但清水地政事務所85年時測量錯誤,將大新街整排共13戶的地籍都往右移一戶,使36號
土地被誤寫成38號何姓屋主土地,34號土地誤寫成36號屋主的,最左端的38號土地,則被
寫為大肚鄉公所所有。
大肚鄉公所已表明38號的現址非公所所有,但38號何姓屋主以地籍資料的記載,9年前對
36號的陳姓屋主提告,要求還地,陳姓屋主雖向法院表示是地政謬誤,但清水地政所一直
不認錯,法院因此在97年依地籍資料判陳敗訴,何姓屋主也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要求強制拆
屋獲准。
整條大新街的住戶都氣憤難平,因此事迫使陳姓屋主必須轉向隔壁的34號提告,才能要回
地籍資料上登記的土地,依此類推,將牽連整排住戶。
陳姓屋主表示,數年來和何姓屋主多次協調,對方都不讓步,除非以850萬元天價買地,
但該地段只值350萬元。清水地政所今年4月承認測量確實有誤,但法院已判陳敗訴確定。
法院原訂昨天到陳家強制拆屋、斷水斷電,但何姓屋主逾期繳交申請強制執行費用,拆屋
工作暫時延後;大台中市議員參選人陳世凱和立委簡肇棟助理昨天到場關心並對執法單位
表達抗議,希望設法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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