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存證信函

看板LAW作者 (0.0)時間14年前 (2010/07/20 21:33),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請教 今日家父收到一存證信函 內容 為 敬啟者:本人為XXX之繼承人OOO(XXX的太太) 本人所有建築物:(舊門牌號碼@#$@#%#,新門牌號碼-@$%#@$%) 此建築物已於民國58年由away2233曾祖父售予XXX先生, 茲因當時相關程序待處理完成,而台端為away2233曾祖父之後代, 權利義務於法繼受,請台端於函七日內,與本人代理人Y代書;0986- 聯繫後續處理事宜,敬請配合,否則定將追究民刑事責任, 決不寬待,希勿自誤。 故 想跟前輩請教: 關於此交易away2233父母並不知悉 away2233奶奶已於15年前過逝(此為奶奶父親) 奶奶過逝時並away2233父母未知道此項事情 而日前Y代書前來 表示需請家父前往用印完成過戶事宜 據Y代書與家父之言論 表目的僅為門牌問題 away2233未在場 故不明白該門牌之土地持份、建物所有權人為誰 Y代書表示需家父用印完成過戶捐贈為 本姓之宗親會 由於away2233曾祖父之後代盛多 而away2233之伯伯、叔叔又聯絡不到 家父曾與Y代書表示,若可聯絡away2233之伯伯、叔叔 皆同意即願意用印 因上代問題煩多 家父不願受擾 想請問 1.此存證信函之效力是否必需與Y代書了解後, 才能得知其效力,因存證信函末段給予away223即家人言似有恐嚇意味 2.若OOO或Y代書,無法提供相當證明,該址為OOO所有 away2233家父是否可爭取其分配後之所有權? 3.此是否為所有後代同意才可捐贈?away2233之伯伯、叔叔失聯 而來函之存證信函似態度強硬,家父是否可不予理會? 4.Y代書給名片為 台北市都市社區關懷協會 之 總幹事 立案字號:北市社會字第2653號 統一編號:48928915 away2233於晚上已聯絡未果 並已簡訊通知 但以away2233所知網路資訊 無法確認該單位是否為合法代理人 查統編似乎無該協會 僅有部分blog有提到相關內容 故想請前輩協助 如果可以 煩請前輩以站內信告知晚輩 並能給晚輩建議該如何應對才不會使自身權益受損或受額外之傷害 煩請賜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0.86

07/20 23:02, , 1F
58年的事情現在才在追討? 過消滅時效了吧
07/20 23:02, 1F

07/20 23:04, , 2F
建議你們用語要小心 不要亂承認這筆債務 萬一原本時效消滅
07/20 23:04, 2F

07/20 23:04, , 3F
結果你們雙方意思合致(契約)承認這筆 結果又沒得抗辯了
07/20 23:04, 3F

07/20 23:05, , 4F
況且債務不履行頂多只有民事責任 連刑事都搬出來了
07/20 23:05, 4F

07/20 23:05, , 5F
有點亂寫一通
07/20 23:05, 5F

07/21 01:31, , 6F
想請問亂承認這筆債務是指 買賣契約? 繼承權?
07/21 01:31, 6F

07/21 02:22, , 7F
我還是搞不懂XXX跟宗親會的關係
07/21 02:22, 7F

07/21 02:25, , 8F
反正只要有債務就抗辯時效完成 其他不要亂承認
07/21 02:25, 8F
文章代碼(AID): #1CHQMe5s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