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道路坑洞之國賠協商問題

看板LAW作者 (....)時間16年前 (2010/07/17 11: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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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法律 所以以下問的問題如果有用詞不當請見諒 (能找到這個版真的太感動了 我查了很多網路資料但一知半解 希望能有專業人士的解答) ---------- 之前騎車上學時 因為道路有坑洞導致我摔車 造成兩顆門牙斷裂 大小擦傷.機車損壞等等 當時路人有請警察來幫忙做紀錄 後來去申請道路事故證明時 當時承辦員警也是建議我去申請國家賠償 因為我們家人沒有這種經驗 也沒有認識的法律系相關朋友 所以就去找附近的市議員服務處幫忙 服務處主任幫我將資料送件至水工處 前幾天我收到"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之公文 他訂了一個時間要我去市政府某辦公室開會 (我想應該就是賠償機關先行協商的步驟吧) 我想詢問的是:這個協商應該會先要我提出我的要求 我其實也只能要求金錢的賠償 但賠償金必有一定的算法? 我查了一些資料 除了醫藥費外 精神的賠償我不知道要如何訂定 因為我是學生 沒有不能工作的問題 但重點是我目前就讀牙醫學系 撞斷門牙我覺得是對我以後執業形象的傷害 我身邊幾乎都是牙醫相關的工作人員 在我們的眼裡假牙是很容易看得出來的 為終身不可回復的損害 總之 只是希望能不要被政府官員唬弄 我騎機車從來不違規 騎了四年從來沒發生過事故 希望能有一個合理的精神賠償 請專業的人提醒我協商過程有沒有什麼注意事項 及一般而言此種狀況能獲賠多少錢?(之前某議員是29萬元) 一衝動就打了一大堆 讓您花時間看完 萬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04.73 ※ 編輯: zxc12540 來自: 114.27.104.73 (07/1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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