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關於交通違規申訴辦法?

看板LAW作者 (●(-~-)●雙胞胎)時間14年前 (2010/07/13 22:01), 編輯推噓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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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板大 上個月月底 行駛快速道路停紅燈時 前輪越線 連續被拍兩張照片 後輪都沒有越線 確實沒有闖紅燈 但罰單很殘酷的竟然罰鍰 3000 元 汗...一個月的伙食費飛了... 違反法條:第33條1項13款 違規事項是:行駛快速公路未依標線指示行車(紅燈超越停止線) 但這樣的罰鍰好像未免太多了吧? 查了奇摩知識有另外一條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 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四、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 請問我的能否算是第三項? 若要申訴勝算大嗎?態度應該強硬一點還是懇求口氣重一點比較會成功呢? 懇請板友們給些意見 大感謝(鞠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217.127

07/13 22:13, , 1F
兩張位子不一樣就會被判定是闖紅燈了
07/13 22:13, 1F

07/14 17:27, , 2F
你的兩張位置都一樣嗎?
07/14 17:27, 2F

07/14 19:31, , 3F
60條所指只本章各條無處罰者,第33條有規定即應依33條開罰。
07/14 19:31, 3F

07/14 19:33, , 4F
你違規地在快速道路即應依33條處罰,申訴是依違規事實而非態度
07/14 19:33, 4F

07/15 12:17, , 5F
罰的好,愛越線的傢伙
07/15 12:17, 5F
文章代碼(AID): #1CF76yPq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