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口頭約定薪資有效嗎?

看板LAW作者 (隨便)時間14年前 (2010/07/11 10:53), 編輯推噓3(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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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去年在我們學校某個單位打工,那時候他們給我的薪水是A 那個單位的人大概在四月又跟我聯絡,說暑假七月又有工作,說薪水一樣是A 問我要不要來做。我答應了。 因為這個工作暑假才開始,所以這一段空檔我們陸續都保持連絡, 但是等到暑假第一天工作,他們才跟我說現在的薪水是A/3,是原來的三分之一。 落差實在太大,無法令人接受,所以我當下就想不幹了。 但是因為第一天馬上就工作了,我也不可以臨時說不要,不然他們第一天就會開天窗。 於是我幫了第一天的忙,第二天跟他們協商說不去做了,他們現在也答應。 我想請問一下,這個單位這種行為沒有沒有違反法律。而且這個單位這種做法,嚴重 影響我整個暑假的規劃。我為了接這個工作,捨去許多打工的機會,結果他們突然 改變薪水,我原本預計要繳的學費可能繳不出來,我覺得他們這麼做很過份。 不過那個單位卻一副很寬宏大量的姿態說:「沒關係,你可以考慮不做,因為現在 薪水不同了」。我們一開始沒有簽任何的契約,不曉得這種口頭上的約定,有沒有 任何的約束力。如果我執意要求償,這樣有理嗎? 先謝謝各位的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133.164 ※ 編輯: incandescent 來自: 122.123.133.164 (07/11 10:56)

07/11 11:02, , 1F
可以求償 只要你能舉證薪資部分有短少
07/11 11:02, 1F

07/11 22:43, , 2F
請問,根據的法源是什麼? 我想要準備詳細一點
07/11 22:43, 2F

07/11 22:48, , 3F
至少依據民法199I就可以請求對方履行
07/11 22:48, 3F

07/11 23:19, , 4F
謝謝你,我會去找找的!!
07/11 23:19, 4F

07/11 23:26, , 5F
剛查了199 債權人基於債之關係,得向債務人請求給付
07/11 23:26, 5F

07/11 23:26, , 6F
我不懂這跟我的情況有什麼關係 可以幫我說明嗎?
07/11 23:26, 6F

07/11 23:27, , 7F
我覺得我是不是該聚焦在口頭契約的有效性上?
07/11 23:27, 7F

07/11 23:45, , 8F
依民153 雙方意思表示合致 契約就成立
07/11 23:45, 8F

07/11 23:47, , 9F
你答應給付勞務 他答應給錢 雙方快樂的接受
07/11 23:47, 9F

07/11 23:47, , 10F
結果一方要反悔 就違背了嚴守契約原則 在台灣想擺脫契約
07/11 23:47, 10F

07/11 23:47, , 11F
請問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0條有用嗎?
07/11 23:47, 11F

07/11 23:48, , 12F
沒這麼簡單 君子重然諾 契約應嚴守 把這句對聯講給對方聽
07/11 23:48, 12F

07/11 23:49, , 13F
可是我沒有所謂的年資之類的,那應該算臨時pt吧
07/11 23:49, 13F

07/11 23:49, , 14F
然後依上述法理 拿出199I要求對方履約 事情就解決了
07/11 23:49, 14F

07/11 23:50, , 15F
看不懂勞基法10根本案有何關係
07/11 23:50, 15F

07/12 00:53, , 16F
感謝你!你提供的對我真的很有幫助!
07/12 00:53, 16F

07/12 00:58, , 17F
再請問一下,因為我也是自己放棄工作的,
07/12 00:58, 17F

07/12 00:59, , 18F
這樣我的指控站得住腳嗎?
07/12 00:59,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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