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客搬走了,卻沒繳房租.

看板LAW作者 (嗚喔喔喔喔喔!!)時間14年前 (2010/06/17 21:53),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狀況是這樣 有一個房客,他沒有繳交押金,當時也是請他來幫忙些工作上的事情,所以連合約都沒有簽 現在他積欠了2個月的租金之後人就跑了,那這種狀況我該怎麼處理?? 只有他的手機號碼,也沒有他的資料.. 請問這樣我該去警察局報案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44.65

06/17 21:58, , 1F
請走民事 報警沒用
06/17 21:58, 1F
那請問rock大大,民事方面該怎麼走呢?? ※ 編輯: morice04631 來自: 59.121.144.65 (06/17 22:00)
文章代碼(AID): #1C6YYyzY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