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交通事故

看板LAW作者 (大頭)時間15年前 (2010/05/29 15:18),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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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學校大門口 ___ ___ ___ 斑馬線 ___ ___ ___ ___對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行道 | | | | | 我 | 示意圖大概是這樣 我綠燈 然後左轉 左轉後 經過斑馬線時 一台機車從人行道下來 騎經過斑馬線撞到我汽車屁股 然後逃逸 後來我藉由ptt抓到對方(對方看到我po文 打給我自首) 接著去警局談時 他說: 不算肇事逃逸 沒人員傷亡(翻法典) 我說: 你騎斑馬線算違規吧 斑馬線是給行人走的 他說: 法律有規定是給行人走嗎 那你汽車也不能開過斑馬線 又說: 賠償37或64分 不要做筆錄 麻煩 (還說他待過律師事務所之類的) 我想說的是 我今天被撞 還要自己負責修理費用?? 況且我是新車 他一直說啥我轉彎車 也有錯 我只是嚥不下這口氣 今天還好有抓到 萬一沒抓到不就自己認賠?? 後來我朋友(警察)說他違反交通條例的其中一條: 車禍無人傷亡但未依規定逃逸者 可罰1000~3000 並吊扣執照1~3個月 是不是我該用這個跟他凹全賠 因此想請問板友有沒有更好的建議?? 謝謝大家^^ 感謝大家看完我的情況 -- 十大謊言 1.同學:我沒唸啊,不知道為何考這麼高。 2.來賓:大家好,我只簡單講兩句。 3.老闆:我不會忘記你的貢獻。 4.職員:明天我就不幹了。 5.商人:虧本大拍賣,只到今天。 6.明星:我們只是朋友。 7.男孩:乖,不會痛的。 8.女孩:這是我的第一次。 9.父母:我幫你把紅包存起來了。 10.歐巴桑:帥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79.23

05/29 16:54, , 1F
機車本來就不能騎斑馬線,他肇逃,他有責任
05/29 16:54, 1F

05/29 16:55, , 2F
待過律師事務所的人不見得法律常識有多好
05/29 16:55, 2F

05/29 16:55, , 3F
而且他撞到你汽車屁股,百分之百他過失...安心去告吧
05/29 16:55, 3F

05/29 17:04, , 4F
感謝^^
05/29 17:04, 4F

05/30 01:21, , 5F
我倒與一樓見解不同,他無肇逃, 但應有侵權行為,故可索賠
05/30 01:21, 5F

05/30 01:23, , 6F
不過原PO用那條交通條例跟他凹全賠, 1~3千是給國家吧@@
05/30 01:23, 6F

05/30 10:57, , 7F
不過文中提到撞到他屁股然後逃逸,雖無人傷亡也屬肇逃
05/30 10:57, 7F

05/30 10:58, , 8F
條件之一,對方駕照是要被吊扣的
05/30 10:58, 8F
文章代碼(AID): #1C0B-g-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