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車禍發生至今,對方仍堅持自己沒有錯,怎辦??

看板LAW作者 (★韋瓦第A大調★)時間15年前 (2010/05/27 17:2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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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我媽媽當時是要進縣政府的停車場,位置剛好停在縣議會的出入口前面, 而有一台轎車正要從縣議會開出來,結果對方沒有看到我媽媽停在旁邊, 就直接撞上我媽媽,導致她右小腿骨折,至今仍無法自行走路!! 從2月9日到現在,對方的態度都是覺得是我媽媽不對, 是我媽媽停在那邊給他撞的,之後也表明沒有錢賠償!! 而處理事故的員警也讓我們非常生氣, 居然對我們說是我媽媽違規逆向在先,所以我媽媽理虧!! 現在和解破局,下禮拜要去調解委員會!! 發生的地點是在屏東,而我在台北, 要幫忙我們的人屏東市議員的助理,本來很放心讓他們去處理, 可是現在他卻說事情發生的責任對方7成,我們3成, 所以,對方只要賠償我們3成的金額就好?! 我不是學法律,但是我覺得這樣不合理阿!!!! 我覺得對方要負責7 成的費用,而非3成阿!!!! 我們是第一次遇到車禍糾紛,南部的媽媽不希望走上法院, 但是依照目前的情況,似乎都對我們不利, 請問板上各位大大,我應該怎麼做才能讓我媽得到應有的賠償呢?? 如果非要上法院,那我應該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7.198.6

05/27 18:03, , 1F
助理算錯了 談不隆就上法院 不走法律途徑跟本版意旨不太合
05/27 18:0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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