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爸被控訴加重竊盜同夥人
事情是這樣~
我們家開店~對面的空地有人堆鐵
然後有天有個客人問我爸說能不能拿去賣~
我爸就隨口說:你想拿去賣就拿去賣啊
結果事後那堆鐵的主人控告那兩個人偷竊
那兩個拿鐵去賣的人就咬我爸說是我爸唆使他們拿去賣的
結果今天起訴書寄過來了
(其實一開始我就覺得奇怪~為什麼被告隨便說句話~什麼佐證查證都沒有就可以傳喚我爸?
我爸知道被牽拖成為被告是收到法院傳單的那一刻)
以下起訴書內容
被告一說:被告一在在處理雜草,我爸在旁邊指揮交通
(我家開店~店裡就我爸一個人在顧~我用屁股想都知道他怎麼可能會有空去幫他指揮交通)
然後被告又說:被告一跟被告二還有我爸都在場(廢話~店就在對面啊)
被告一問我爸這樣可以了嗎~OOO(我爸)說好了~
被告一跟被告二就一起離開了
接著下面就是結論!?(都被告講就好了喔!?)
"足認被告OOO(我爸)有在場協助交通指揮,俾利本件竊盜犯行得以遂行,可見被告一
與被告二及我爸對於本件之竊盜犯行均有犯意聯絡與行為負擔"
我看到這句整個火氣都上來! 被告隨便打虎爛就全部採信唷!!
難怪全台灣一海票冤案
接著下面被害人又供稱:
我有去找OOO(我爸)~他說那些鐵不是被告拿的~他說有別人拿去~他說能夠和解就和解
我爸明明就沒有說那些鐵不是被告拿的!!~根本存心搞我爸嘛!!
(後面和解當然阿~整天顧店就夠累了~誰還有那個美國時間跟他跑法院
能隨便解決當然最好)
再來第四項又說
綜上所述,被告等所辯均無可採‧此外復有證人OOO(受害者)記載行竊車牌號碼之便條紙
現場照片六張車號查詢汽車車籍資料附卷可佐‧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等三人所為
結夥三人竊盜之犯嫌堪予認定‧
我靠~北邊走哩
自己都說被告所辯均無可採,為什麼被告辯稱的我爸也跟著變成結夥三人竊盜啊
而且受害者提供的就只有車牌號碼還有我爸完全都沒入鏡的現場六張照片
到底檢察官用什麼邏輯推論出我爸是共犯的結果出來啊
而且整張起訴書全都是被告跟受害者在講話~沒有一句是寫"我爸說"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合理懷疑檢察官跟被告還有受害者有什麼特別關係
最後我記得好像有免費的律師團體可以幫我們打這種官司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申請的詳細辦法啊?
我本來以為這種小事情我爸也老大不小~他自己來就好
今天我看到判決書我才知道我爸什麼都不懂~
雖然我有點法律常識~但是不是非常肯定(畢竟我不是學法律的)
有請大家幫我爸解惑~不要這樣就莫名其妙有案底了
拜託版上的各位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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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9.19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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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根本不知道那誰的啊~
上面被告也供稱清除雜草~
那時候看的到的就是一小塊空地堆了長滿一堆草的鐵
就是我也會當是別人隨意棄置的廢鐵(雖然我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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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啊
整個審判過程我也只有載我爸過去一次法院(我在外面等)
然後就是看到我爸的起訴書了
剛剛問我爸~我也不清楚抗辯啦
不過我爸也根本沒認罪~也沒有說跟他們有合夥的啊
有說:東西是他們載的他們賣的~我什麼都沒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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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那時候不在啊
所以我才有辦法一口咬定我爸一定在顧店沒可能幫他指揮交通
話說上訴我記得當初學票據法有期限
刑事的上訴期限是幾天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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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人就是喜歡自以為熱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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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一下~的確是起訴書才對
那下一步會是甚麼呢~OAzenO大說的抗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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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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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就覺得奇怪啊
我爸被傳喚完全就是因為被告的片面之詞
我才會想說這種沒憑沒據的傳喚怎麼可能會成立
所以才想說我爸自己就會解決了
誰知道今天收到起訴書
看到裡面列為嫌犯的理由完全莫名其妙
所以才上來PO版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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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覺得不用勞煩律師
基本上就是據理力爭就對了
因為從一開始出庭就是只靠被告的片面之詞~什麼人事物證通通都沒有
檢察官起訴書的起訴原因起訴內容也是矛盾的
"被告所辯均無可採"這句都寫出來了~還把我爸列為合夥偷竊人之一
搞清楚~一開始我爸會出庭就是因為被告的辯解
會把我爸列為合夥偷竊的被告根本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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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的確是
不過我想問問~
既然"被告所辯均無可採,何以被告所辯之OOO(我爸)列為被告"
若無法提出與OOO(我爸)與本案相關之事證物證~則請求法官不要再傳喚OOO(我爸)出庭
可以用這個事由就直接讓我爸直接免出庭嗎?
(這個是我一點天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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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還是乖乖找律師吧~
誰叫當初就不找個律師打壓一下檢察官~
搞到現在莫名被檢察官列為被告也只能算自己認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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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對...不是控告我爸教唆成立...現在是合夥竊盜= ="
檢察官真好~隨便辦案~隨便提告都沒關係
有機會也去當個檢察官隨便提告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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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9 則推文
還有 14 段內文
沒有錄影器~相關發票...有什麼相關發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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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看到這種詭異的起訴書所以才很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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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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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我們班票據法的老師也常常這麼說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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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是什麼目的~自由心證啦~(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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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免錢~請律師要錢啊(PO文還有P幣哩)
而且檢察官也不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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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電影還是現實~這種事情常常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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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點名
票據法老師:OOO~
OOO:有~
老師:咦?~你上節課好像不在吼
OOO:有啦有啦!!~老師~你的課我每一堂課都有到耶
票據法老師:當事人總是只會先說對自己有利的說詞
全班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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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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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會~因為已經從我們票據法老師那邊鍛鍊過了XD
檢察官要是不開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起訴書給我看
我吃飽撐著特別來這邊酸檢察官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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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念法律的話...很可惜為了省學費~當初只想著要上公立~科系完全沒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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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也太誇張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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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1:15, , 9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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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說要請律師啦~但是兩老現在又說讓法律程序跑完就好
說應該沒事~我就不太想管了...
當初也說沒事沒事~現在被起訴了還在沒事沒事...
我不知道他們兩老到底抱持什麼心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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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覺得好就好了~
自己也常常跟我說~老大不小了該學會自己怎麼判斷了
來PO文~跟他們講~我該說的都說了~要怎麼做就看他們自己了
※ 編輯: beelezbub 來自: 115.82.183.148 (05/28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