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誤想防衛過當

看板LAW作者 (回復原狀)時間15年前 (2010/05/12 22:1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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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學弟妹向我請教了一個問題 乙誤以為甲要對他進行傷害行為 於是打算要拿手邊的木棒進行防衛行為 但卻誤取了手邊的鐮刀 結果就把甲砍死了 請問乙的行為如何論處? 若依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通說見解 我個人認為是成立刑法第二七六條的過失致人於死 理由在於若無誤想防衛的情形 本應成立傷害致死罪 但在有誤想防衛的情形下 法律效果應該準用過失犯 而僅成立過失致死 不知道我這樣的結論有沒有問題 還是大家有更好的論述過程 可以不吝指導我一下 謝謝各位法學先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39.122

05/12 22:45, , 1F
應該除了誤想防衛之外 還有誤取鐮刀要處理 但結論都是過失
05/12 22:45, 1F

05/12 22:46, , 2F
犯 只是用限制罪責理論 誤想防衛會準用過失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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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2:46, , 3F
但誤取鐮刀在構成要件層次就成立過失
05/12 22:46, 3F
文章代碼(AID): #1BwhY47m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