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專實習方案 被開除

看板LAW作者 (rexsbaby)時間14年前 (2010/04/23 19:4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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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先進大家好。 有些問題想上來請教各位, 本人於月初到某補習班面試 後來雇主得知我具有實習生身份 便與學校提出申請使用大專實習方案 也就是當初面試講的薪水那些就變成22k了! 12號到職 22號以電話告知我不用去了 後來學校有打去詢問 雇主的答案是說我不是她們要特質 想請問一下 Q1:因為排休 所以實際工作天數7天 那薪資的部份是怎麼計算呢? Q2:4月份的勞健保應該還是她們要幫我投保吧?? Q3:合約書上有一條 成效考核:乙方應定期考核甲方實習成效,經考核成效不佳確實不能勝任實習工作者, 得予終止契約,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給付資遣費, 甲方不得再要求丙方轉介其至其他企業實習; 但是補習班有請我簽切結書 試用期內補習班有權開除,不得要求資遣費 所以實習方案一人一次的機會我就失去嘍?而且也拿不到資遣費?? Q4:可以要求補習班舉證成效不佳之類的嗎?? 因為開除我的理由讓我有被耍的感覺...... Q5:我應該要簽的是非自願離職同意書吧?? 先謝謝各位大大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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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學校承辦單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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