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和解書與公訴罪

看板LAW作者 (時羽)時間14年前 (2010/04/03 16: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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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朋友沒有PTT帳號 所以幫他代PO 想請問一個問題 先來講個人物排序 A男 已成年 B女 未成年 發生事情的時候未滿16歲 是這樣的. 我朋友A男跑來跟我說 B女要告他 但是B女卻要求和解金 這樣就不告他. 所以A男的疑問是 如果給B女簽了和解書又給了和解金 這樣B女就不能告他了嗎? 如果B女哪天不爽 又跑去告A男 那A男是不是可以把和解書拿給法院看 ? 告B女勒索?還是詐欺?還是和解書具有法律效益? 公訴罪的定義是跟16歲以下的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但是檢查官也得蒐證才能提起公訴吧? 如果事情已經發生很久了 沒證據 那檢察官要怎麼提起公訴呢? 無法提起公訴的話 一定要B女本人來報案才能受理對吧? 私下和解的和解書具有法律效益嗎? 如果B女要求A男給他和解金 這樣事算勒索還是詐欺= =? 還是無罪? (有拿了錢才簽和解書) 麻煩各位解答 !! 小的我法律知識淺薄 對於這種棘手之事無能為力 故來請教各位版友 謝謝. -- 關於我 和我擁有的一切 http://shihyu1215.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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