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車禍理賠對象

看板LAW作者 (ada)時間14年前 (2010/03/14 23: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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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駕駛)前幾天車禍 雙方車輛都有損害 我朋友應該佔的比例較小 事故發生警察有來現場處理並開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事故分析研判表還未取得 朋友車上有一位乘客受傷,有去醫院驗傷開證明 其他人員都沒事 現在該乘客要求對方賠償無法上班之損失 雙方只有強制險而已 車主另外有人(當時不在車上),我朋友是駕駛 對方需賠償之人有車主及乘客 需分別和解還是一併 此情形我方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還是只能分開提出 由誰提出呢 我朋友乘客打零工為生 沒有勞健保及薪資證明等 有辦法要求薪資賠償嗎 麻煩版上的高手幫幫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14.92 ※ 編輯: marble 來自: 122.120.14.92 (03/14 23:30) ※ 編輯: marble 來自: 122.120.4.191 (03/15 06:56)
文章代碼(AID): #1BdG2IS0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