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連帶清償、存證信函與繼承問題

看板LAW作者 (那還用說)時間14年前 (2010/03/04 20: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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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已發生銀行將寄發法院傳票 起因為,父親所刷正卡金額附卡須負連帶清償 上網查過資料 當時我未滿18,法律為須負連帶清償 近年才改正為不需付此責任 於是清償了這筆金額 但又發現父親另有積欠現金卡部份 請問 問題一:我需寄發給銀行存證信函 証明信用卡部分連帶清償已繳清嗎? 發函後,我就無其他可能發生的後續問題? (及發函有限期限為半年?) 問題二:父親使用的現金卡若是和信用卡同依張的複合形式 我也須負連帶清償責任? 還是存證信函無用 我須辦理放棄繼承? (PS.戶品不在我父親名下) 懇請法律人們替我解惑..急 感激不盡<(__ 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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