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自行準備公然侮辱刑事案件的筆錄

看板LAW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2/10 21:38),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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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成為公然侮辱刑事案件的被害者 但是因為工作繁忙 不想耽誤太多時間在警局接受問話(筆錄) 可否先自行把受害的詳細情形一一列出 拿"證據"與"警察可能會問的問題的答案"等資料 到警局報案,再看警方是否有需要補充的資料,蓋章 聽說有些員警完全不懂得問公然侮辱的筆錄 光是案件發生地與管轄權就要釐清老半天.... 往往要花上被害人許多時間製作紙本與電子檔筆錄 所以才有此問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58.249

02/10 22:30, , 1F
應該是不行吧 我去過 感覺警察很多不太懂電腦打字很慢
02/10 22:30, 1F

02/10 22:31, , 2F
還把人的名字打錯 打出來的字也跟講的不同
02/10 22:31, 2F

02/10 22:31, , 3F
他們應該有錄音要存證所以一定要本人用講的吧
02/10 22:31, 3F

02/11 01:43, , 4F
no..還是要作筆錄 這是警察職權 
02/11 01:43, 4F

02/19 13:22, , 5F
直接去法院不就最快?
02/19 13:2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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