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老闆不放人= =

看板LAW作者 (Mi寶)時間16年前 (2010/01/17 21: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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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urse 看板] 作者: mibum (Mi寶) 看板: Nurse 標題: [問題] 老闆不放人= = 時間: Sun Jan 17 02:11:46 2010 我是在小型醫療機構做事 話說我在上週五(1/15)已經口頭告知老闆要在除夕後走 (勞基法規定作滿三年30天前提辭呈~正好三十天) 但是老闆說不可以 可是我已經找到新的工作 對方很體諒我說可以等我(但是基本上3/1要上工) 老闆很機車~要我做到同事生! 同事生是四月!!! 姑且不論新工作滴類, 我真的做到四月, 他不就要以同事做月子為由又要我多留一個月= = 再者就是班喬不好 我經常性的都是連上(然後同事連休,然後想休的日子休不到) 當然~我並沒加班費(因為那是我的時數!) 我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才走的 後來我跟老闆說 我月底真的有事!所以沒辦法待那麼久 不然你月底某一天一定得給我休才可以 老闆說 那不關我的事~反正我不放人,妳們同事自己去喬 還有你不准不上班,除非對方調個人給我! (幼稚!都離職了誰幫你調人啊!) 請問各位學長姐 妳們若是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我已經煩到把電話線拔掉了= = 老闆可以這樣不讓人走嘛? 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走人? 因為我們單位沒有打卡,也沒有辭呈程序之類的 口頭告知成立嗎?老闆翻臉不認怎辦>"< 在這單位做四年才知道他是這種人>"< 幸好我要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166.176

01/17 02:14,
請直接打電話給勞工局協調,他們專門處理這種人
01/17 02:14

01/17 02:36,
該請你付稅金養的人出來處裡了
01/17 02:36

01/17 08:06,
口頭提醒加錄音 時間到 自己辦好手續走人
01/17 08:06

01/17 08:07,
同事生 不是DELAY你離職的藉口~~~
01/17 08: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16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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