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一樓,因為後面是一塊麒麟地,在好幾年前因樓上鄰居想加蓋,就擴充出去,
算是違建,現因政府要做污水下水道,原本應是要拆掉,後來經過協商,可以向政府
承租土地,等於追溯這幾年來的租金,我家和鄰居也都同意了,經由代書辦理,但忽然
又說需購買土地才行蓋污水下水道,我們超出的範圍不多,約1.55坪,問題來了
1. 工有地價是10萬左右,代書卻跟我們說因為土地承租轉賣要有
"權宜金(不知有沒有記對)",所以ㄧ坪要三十萬,因為價差實在太大了,
我們都覺得很奇怪,也不知到這是不是合理的?
2. 代書辦理這案件是以人頭計費,也就是一戶有幾個人就收多少費用,
我們ㄧ排總共三棟房屋應是三個案件,請問以人頭計費是合理的嗎?
有請各位幫忙看是否合理,或是其他建議,因為對這塊是在很不熟悉,
現在和鄰居也都在盡力了解中,想聽聽各位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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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解人意的背後」,是犧牲掉自己純真的本性,
我不想要"一個好人"的美名,只想做實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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