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情侶合買房屋問題

看板LAW作者 (蝦!手痛真久)時間14年前 (2009/12/01 22:0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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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一編4708 有類似問題,不過小弟的比較麻煩一點 小弟的情況也是差不多,房子同女友合買,準備結婚 目前法律對離婚僅規範到婚後財產 房子目前登記在小弟名下,貸款債務人也是小弟 現有的問題是,女房家長要求女方要有保障,因此不知該怎麼做比較好 目前的狀況為: 一、銀行貸款借款人為小弟本人(有用青年貸款)   有銀行貸款是否仍可以去地政事務所辦理變更登記人?   之前問銀行承辦人員,他跟我說不行,不過我如果去改成共同持有會怎樣? 二、如果不能改成共同持有,還有什麼方式可以保障女方的權益?   當然,還有同時保障小弟的權益..因為債務人只是小弟本人而已,   但是貸款是共同在還的。   我有上網查,知道只要有留匯款記錄都可以做為將來要求的依據,   不過女方家長不這麼認為。 三、小弟想過簽本票,不過看了看好像風險蠻大的。   如果要簽單據、本票之類,應該如何簽比較好?   又能保障女方權益跟顧及自身的權益。 我擔心的是,如果不小心5年後離異,結果對方拿本票來領錢,   但是房子(扣除剩餘貸款)價值除二跟本不到票據上的錢額,   那不是虧大了..QQ 四、有想過請女方再去貸款轉貸,不過目前找不到比較好的利率   所以女方家長也不願意去貸。 以上問題,煩請先進前輩幫忙是否有解決的方案~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26.151

12/02 00:59, , 1F
貸款中可以變更持有人 不過共同持有 應屬贈與 所以等結婚
12/02 00:59, 1F

12/02 00:59, , 2F
後或是贈與免稅額度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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