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冒用公文封寄私人騷擾信件有無違法?

看板LAW作者 (屎蛋懂得森呼吸嗎)時間16年前 (2009/10/23 00:5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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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最近有提出訴訟(我是原告) 但是被告一直透過各種管道騷擾我 恐嚇我 要我撤告 eg.冒用他人身份寫信到教務處查我的入學考試資料or成績 更用冒用"法務部執行署行政執行處"的公文封寄信到我的研究所所辦公室 企圖讓其他人對我有負面的聯想 eg.我有被判刑之類的 而當中的信私人信件內容也只是一堆辱罵與不實指控 請問這種行為有構成犯罪?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69.7

10/23 01:16, , 1F
可能有誹謗、偽造文書(至少應該構成偽造文書)
10/23 01:16, 1F

10/24 00:24, , 2F
單單只有使用公文封寄信的話應該還好,不過冒用他人身分
10/24 00:24, 2F

10/24 00:25, , 3F
去查你的相關資料就有可能違法了..偽造文書
10/24 00:25, 3F
文章代碼(AID): #1Au8t4IR (LAW)